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都患有焦虑症。然而,许多人认为这种症状是在压力下自发形成的,也会自发消失,所以并没有积极的进行治疗,结果导致焦虑症发展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甚至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焦虑症与焦虑情绪是不一样的,而且焦虑症的类型也是比较多的,如果不及时进行诊断、治疗的话,可能会对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困惑或者是损失。因此,我们了解一些如何诊断焦虑症的相关知识。
那么,焦虑症的诊断依据是什么呢?
焦虑症的诊断依据根据类型的不同而不同,我们需要进行区别,以免出现误诊的情况。
1、急性焦虑(惊恐发作):(1)符合神经症的共同特征:患者的发病常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患者在发病前常有一定的易患素质和人格基础,没有相应的器质性病变为基础,而且患者的社会功能相对完好,一般没有明显或持续的精神病性症状,患者的自知力完整,有求治要求。
(2)症状特点:患者常以惊恐发作症状为主要临床相。患者的症状特点需符合下述三项,才可以进行此类型的诊断,首先,患者表现为无明显原因、突然发生的强烈惊恐,同时伴有濒死感、失控感等痛苦体验;其次,在患者发作时有严重的自主神经症状;最后,患者的发作是不可预测的,而且患者在发作时意识清晰的,发作后是有记忆的,而且可以进行回忆。
(3)发作时长:患者每次发作时间较短暂,一般不会超过2小时,且患者发作时可以明显影响正常活动。病程标准为1个月之内至少有3次上述发作,或在首次发作后继发害怕再发作的焦虑情绪持续1个月。
(4)排除其它因素:需要排除患者是否存在有其他精神障碍,如恐惧症、抑郁症或躯体形式障碍等继发的惊恐发作,也需要排除躯体疾病,如癫痫、心脏病发作、嗜铬细胞瘤、甲亢或自发性低血糖等继发的惊恐发作。
2、慢性焦虑(广泛性焦虑):(1)符合神经症的共同特征:在没有明显诱因的情况下,患者经常出现与现实情境不符的过分担心、紧张害怕,这种紧张害怕常常没有明确的对象和内容,患者感觉自己一直处于一种紧张不安、提心吊胆、恐惧、害怕、忧虑的内心体验中。
(2)症状特点:以持续的广泛性焦虑为主要临床相。患者的症状特点需符合下述两项,患会经常或持续的无明确对象,或无固定内容的恐惧,或提心吊胆、或精神紧张,患者同时伴自主神经症状或运动性不安。
(3)排除其它因素:需要排除患者是否存在有甲状腺功能亢进、冠心病、高血压等躯体疾病的继发性焦虑。也需要排除患是否存在有兴奋药物过量,以及镇静催眠药物或抗焦虑药的戒断反应。还需要排除患者是否存在有强迫症、恐惧症、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等伴发的焦虑。
(4)发作时长:病程标准符合上述症状至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