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由于眼位偏斜而发生复视。为了解除或克服斜视所造成的复视,大脑视皮质中枢就抑制由斜视眼传入的视觉冲动,斜视眼的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而导致弱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屈光参差较大,在两眼黄斑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同或大小差别太大,融合困难。脑皮质中枢只能抑制来自屈光不正较大的眼的物象,日久发生弱视。
3、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期如有角膜混浊、上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甚至不恰当的遮盖义眼等,光线不能充分进入眼内,剥夺了该眼黄斑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使功能发育受到抑制而发生弱视。这种弱视不仅视力低下,而且预后也差。
4、曲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性,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者。戴合适的眼镜后能使视力逐渐提高,但为时较长,一般需要两到三年。
5、先天性弱视。发病机理尚不十分清楚,可能由于在出生后视网膜或视路发生小出血而影响视功能的正常发育,有些继发于眼球震颤、全色盲等,这种弱视预后不佳。